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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坐班,还有股份!宁波女大学生入职后崩溃:我竟然成了“背锅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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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9-15 17: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果有人让你兼职当公司法定代表人,承诺公司为你缴纳社保、无须上班、没有风险,你信吗?大学生卢某信了,当时的她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背锅侠”。

卢某是宁波某高校的在校学生,2018年,经朋友介绍到某家政公司做兼职。家政公司当时的法定代表人余某告诉卢某,她的兼职就是当公司法定代表人,不需要坐班,作为报酬,公司为她缴纳社保。余某还强调这份兼职没有风险。卢某听了很心动,随后成为了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持有该公司100%股份,但卢某从未参与过公司经营。

今年疫情期间,余某告知卢某公司经营不善,让她将公司注销。4月,卢某前往市场监督部门注销了该公司。两个月后,卢某收到一张法院传票,得知自己成了被告,起诉她的是月嫂马某。

原来,2019年3月,马某与家政公司签订了《月嫂服务合作协议》,约定马某以住家方式为公司推荐的客户提供母婴护理服务,服务期限为2个月,报酬为每月15000元。马某为客户提供了母婴护理服务,但家政公司仅向其支付了10000元报酬。因家政公司已被注销,马某认为卢某作为公司股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宁波海曙法院经审理认为,月嫂马某要求家政公司支付报酬20000元的诉请,于法有据,予以支持。虽然家政公司于2020年4月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登记,但卢某在注销时签署了《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因此,卢某作为家政公司的投资人,应承担家政公司对月嫂马某所负的债务。最终判决卢某向马某支付2万元劳动报酬。

家政公司为何要招聘大学生卢某担任法定代表人呢?记者咨询了海曙区法院相关人士,据介绍,虽然这个原因的调查并不在该案的审理范围,但从大的背景上来说,当前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有的企业就动起歪脑筋想钻优惠政策的空子,于是出现了卢某这样的“背锅侠”。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刚进公司就被领导安排担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最后公司欠债、老板卷款跑路,挂名法定代表人便成了“背锅侠”。后果呢?“背锅侠”们轻则承担民事责任;重则进入失信黑名单,被限制出境或高消费;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违纪的情况,可能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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