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多次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车辆,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我市交警部门现向全社会曝光68辆近3年有5次及以上违法未处理的重点车辆名单。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交警部门对机动车在本地级市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经交警部门依法送达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可以扣留违法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在本地级市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经交警部门依法送达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可以扣留机动车。 茂名交警提醒: 请有违法记录未处理的重点车辆所有人尽快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如继续驾车上路,交警部门将依法扣车扣证!
来源:茂名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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