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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公安对这2家酒店首开“反恐罚单”,各罚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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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20 21: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提到反恐
很多人脑海中
首先想到的画面
是这样的
湛江公安对这2家酒店首开“反恐罚单”,各罚10万-1.jpg

或是这样的

湛江公安对这2家酒店首开“反恐罚单”,各罚10万-2.jpg

其实这仅仅只是反恐工作中的一个方面

——应急处突工作

现实生活中的反恐工作

更多是防范于未然

比如说

出行安全检查

身份实名登记

寄递开封验视

核查涉恐线索

等等...

   交通罚单、环保罚单、城管罚单......

这些罚单,或许都不陌生,

那“反恐”罚单,你知道么?

简单来说,就是公民或法人等主体

因违反《反恐法》的有关规定

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对此作出的行政处罚


湛江公安对这2家酒店首开“反恐罚单”,各罚10万-3.jpg

只顾开门营业赚钱,却不登记旅客信息。近日,徐闻县2家酒店因置安全责任于不顾,多次不落实住宿实名登记制度,受到警方处罚。

为确保辖区旅馆业等场所严格落实“四实”登记制度,规范旅馆业经营管理秩序,进一步加强全县社会面治安管控,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徐闻县公安局常态化开展旅馆业专项整治工作,对不按规定实名登记旅客信息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2021年1月27日、2月5日,徐闻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拒不整改问题的徐闻县某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华某商务酒店首开“反恐罚单”,各罚款10万元

湛江公安对这2家酒店首开“反恐罚单”,各罚10万-4.jpg

按规定如实登记入住旅客信息是旅馆业的责任和义务,但徐闻县某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华某商务酒店分别于2021年1月5日至1月7日、1月9日未按规定登记入住旅客莫某帝、谢某森二人的身份信息,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只登记旅客莫某段的身份信息,在此期间发生了莫某帝及莫某段二人对谢某森实施非法拘禁的刑事案件。经调查,徐闻县某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曾于2020年7月6日,华某商务酒店曾于2017年7月5日、2018年1月5日、2019年8月26日,均因未按规定如实登记入住旅客信息被徐闻县公安局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但这2家酒店至今仍然不履行主体责任,给违法犯罪有机可乘。

湛江公安对这2家酒店首开“反恐罚单”,各罚10万-5.jpg

徐闻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徐闻县某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华某商务酒店各处罚款10万元,对2家酒店负责人各处罚款1万元,并对2家酒店当班前台服务员各处罚款500元。

湛江公安对这2家酒店首开“反恐罚单”,各罚10万-6.jpg 警方提示

执法才是最好的普法,处罚不是目的,宣传教育才是目的。反恐工作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希望每个单位、每个公民都能配合公安机关,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反恐防范,全民参与!人人有责!



湛江公安对这2家酒店首开“反恐罚单”,各罚10万-7.jpg

法条链接
《反恐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反恐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徐闻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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