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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重拳惩治袭警行为,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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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4 14: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切实维护民警执法权威,近日,广东省公安厅联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印发《转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严厉打击袭警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战斗力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该《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加强部门协作沟通,建立袭警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和高效协作机制,落实袭警刑事案件指定管辖办理要求,加强以案释法宣传报道力度。针对执法实践中一些警务辅助人员在民警带领下履职受到暴力袭击是否属于袭警行为的争议,《通知》指出,对在人民警察带领下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务辅助人员,视为“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办理。
近年来,在依法履职过程中,民警遭受违法犯罪分子暴力侵害、打击报复的事件时有发生,为切实维护国家法律尊严、民警执法权威,保障民警更好地履行保护人民群众的职责,2019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围绕袭警行为定性、公检法机关办案协作、宣传报道和舆情引导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明确了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突出了实操性,体现了国家司法机关对袭警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治、绝不姑息的态度。
下一步,公检法机关将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和《通知》要求,着力研究、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严格执行规定,加强对下指导,提升办案质量,严惩袭警违法犯罪,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color=rgba(54, 51, 51, 0.843)][color=rgba(54, 51, 51, 0.843)]
[color=rgba(54, 51, 51, 0.843)]来源 | 平安南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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